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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意见稿)
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
此外,新政对开发商也提出一些要求。
一方面,文山州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,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。
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,购房人缴交的定金、首付款、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,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。
另一方面,将适当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条件。
具体申请预售许可证条件为:
1.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且七层及七层以下(有地下层)建筑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,七层及七层以下(无地下层)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一层;
2.七层以上(无地下层)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三层,七层以上(有地下层)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二层。
(来源征求意见稿)
在土地供应方面,对于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在6个月以下的,可明显增加并加快供地;在6-12个月的,可增加供地。
库存在12-18个月的,维持供地持平水平;18-36个月的,适当减少供地;36个月以上的,暂缓或限制供地。
另,商业用房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县(市),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,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。
整体来看,文山房地产新政实行后,将切实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,促进辖区楼市健康、良性发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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